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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499万公款还债 智慧能源子公司营销经理被判5年

2018-04-27 21:25:14来源:钱江网-财经互联网专业、高端资讯代表门户

和讯网消息 智慧能源子公司远东电缆营销经理吴卫明,挪用公司货款499 07万元,用于支付购车的贷款、归还债务及个人开支等,犯挪用资金罪,

挪用499万公款还债 智慧能源子公司营销经理被判5年

和讯网消息 智慧能源子公司远东电缆营销经理吴卫明,挪用公司货款499.07万元,用于支付购车的贷款、归还债务及个人开支等,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五年。

法院判决书显示,自2012年9月起,吴卫明担任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智慧能源)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简称远东电缆) 盐城地区的电缆营销经理,负有签订合同、结算货款等职责。

期间,吴卫明利用上述职务之便,擅自决定将远东电缆的货款转至其个人银行账户或收取现金后不上交公司财务等手段,将从盐城五洲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宾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业务单位收取的货款挪归个人使用,截止2017年1月,共计挪用公司货款499.07万元。

挪用499万公款还债 智慧能源子公司营销经理被判5年

吴卫明将挪用的资金用于支付购车的贷款、归还债务及个人开支等;至今,吴卫明尚未退还上述挪用的款项。2017年9月16日,吴卫明被抓获。

法院认为,吴卫明身为公司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货款合计人民币49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退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故判决:被告人吴卫明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责令被告人吴卫明退还被害单位人民币499.07万元。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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