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展卷入借款合同纠纷 控制权存变动风险
2018-06-21 07:55:03来源:钱江网-财经互联网专业、高端资讯代表门户
西藏发展(8.780, -0.97, -9.95%)陷担保罗生门
来源:北京商报
6月20日西藏发展(000752)披露一纸诉讼公告,宣布公司卷入两起金融借款担保纠纷案件中。不过,对于担保事项,西藏发展予以了否认,这也让诉讼事件陷入罗生门。需要指出的是,因该诉讼,公司部分资产遭到冻结。此外,公司控制权也面临变更风险。
卷入借款合同纠纷
6月18日,西藏发展收到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送达的通知及涉及诉讼的相关文件。文件显示,公司作为被告卷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
西藏发展6月2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涉及的诉讼包括原告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信托”)诉天易隆兴、西藏发展等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以及国投泰康信托诉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徽新能源”)、天易隆兴、西藏发展等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交易行情显示,西藏发展在6月20日跌停。截至收盘,在卖一价位上,仍有约5.77万手股票排队等待出逃。最终,西藏发展报收8.78元/股,下跌9.95%。
从公告来看,诉讼涉及公司对其他方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根据原告诉状内容来看,2016年5月,国投泰康信托与天易隆兴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国投泰康信托以其设立的信托资金向天易隆兴发放贷款4.5亿元,用于天易隆兴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5月,国投泰康信托与天易隆兴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约定天易隆兴以其持有的西藏发展约2809.96万股限售股及其孳息向国投泰康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按照原告的诉状内容,2017年9月18日,西藏发展向国投泰康信托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天易隆兴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天易隆兴应于2017年12月20日支付利息1365万元。然而,国投泰康信托表示,天易隆兴并未如期支付,也从未支付违约金。为此,原告要求判令天易隆兴偿还国投泰康信托贷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约4.5亿元,以及判令西藏发展等相关方对涉及天易隆兴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另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根据原告诉状内容显示,2017年3月,国投泰康信托与隆徽新能源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总金额3.2亿元。2017年6月,天易隆兴承诺对隆徽新能源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9月,西藏发展承诺对隆徽新能源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样,隆徽新能源应于2017年12月20日支付利息728万元,但其未如期支付,也未支付违约金。为此,国投泰康信托也对隆徽新能源、西藏发展等进行了起诉。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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