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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东3500万“不翼而飞”案或牵涉辽宁3家农商行,高管被曝巨额获利

2018-06-21 13:34:13来源:钱江网-财经互联网专业、高端资讯代表门户

本报记者 郝成 丹东报道农商行讨债诉讼,却引出自身股改往事:股东入股资金来源银行自身贷款,且有另外两家农商行参与其中;银行高管被指

开庭前和庭审中,企业方面一再表示,对3笔自用贷款共2600万元,本金利息都认可,愿意针对这部分欠款,积极与银行商讨解决方案。也因此,当天庭审主要聚焦于另外4200万元贷款问题。企业当庭指出这些债务均系2013年宽甸农商行要求企业参加银行股改时被动贷款所致。

宽甸农商行起诉所依据的是2016年6月12日所签订的借贷合同。而企业方面在法庭上提供证据显示,2016年所订立的借贷合同,均系“借新还旧”,追本溯源,初始贷款都发生在2013年,彼时宽甸农商行进行了股权改制。

“宽甸农商行2013年强拉我们企业参与股改,而且银行积极主动操作贷款给企业用来股改。这些贷款从宽甸农商行发放给企业后,通过关联账户绕一圈,又进入到银行自己的股改账户。此外,我们还被要求用贷款购买了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后来我们发现这些贷款每年的利息,远远大于股权收益,企业负担日益加重。”企业方面称,也正因为如此,其在2016年6月12日退股。

但此前在丹东市中级法院的庭审中,企业方面提供从银行柜台打印的账户流水单显示,就在其卖出股份的2016年6月12日,宽甸农商行向其提供的一笔3500万元资金入账后,随即“不翼而飞”,但银行方面提供的同一账户流水单上却显示已被用于还款。

本次开庭中,企业也向宽甸县法院再次讲述了这一细节,但未能获得银行方面正面回应。主办法官也询问了不久前在丹东中院开庭的情况——那笔针对3500万元贷款的案件,其主办法官吕伯昌因辱骂代理律师、明显偏袒银行等原因,已被企业申请回避,企业还向法院纪检部门举报了该法官。“到目前,法院对于回避申请和举报违纪情况,正在处理,没有最终结论。”

牵出另外两家农商行

“有些贷款一看就不正常,明明一年期贷款,却要求我们3个月就还,就是因为当时监管单位来查银行是否自贷自购违规股改,宽甸农商行为隐瞒真实情况,所以赶紧直接操作安排企业在丹东市农商行和凤城市农商行办贷款,用来归还宽甸农商行贷给企业的股改资金。检查过后,再从宽甸农商行贷新款出来,还给另外两家农商行。”企业在回答法官提问时指出,其提交的一份来自银行的借贷记录统计表中,之所以有一些特别奇怪的地方,系宽甸农商行要求企业配合股改和应对检查所致。

企业依据相关记录向法庭说明,在2013年时,宽甸农商行为实现股改,除直接贷款给企业用于股本金出资外,还曾安排企业从辽宁另外两家农商行贷款,但此举旨在应对上级单位对股改违规问题的检查,实则企业参股的全部股金均来自宽甸农商行自身贷款。

不过,银行方面似乎并不愿意正面回应,只是一再称“与此案无关”。在相关争论中,更为劲爆的信息被企业提及:宽甸农商行前董事长曾在贷款企业所属商务酒店长期包房住;另一银行高管在股改中直接获利超过百万元。

显然,这些信息一度让法官和旁听的银行员工感到震惊。法官也反复向企业确认其真实性以及有哪些证据,企业则表示愿意在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法庭予以准许。这些“插曲”似乎也证实了企业的另一个说法,在股改之前,企业与宽甸农商行业务正常,并无纠葛。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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