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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五局项目负责人侵占公款25万元 获刑一年

2018-04-16 19:22:44来源:钱江网-财经互联网专业、高端资讯代表门户

和讯网消息 通过虚列民工工资套取45万元,其中个人侵占公款25万元,最终中铁二十五局二公司项目负责人兼党支部副书记罗某海获刑一年。近日

和讯网消息 通过虚列民工工资套取45万元,其中个人侵占公款25万元,最终中铁二十五局二公司项目负责人兼党支部副书记罗某海获刑一年。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

中铁二十五局项目负责人侵占公款25万元 获刑一年

查询公开资料,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200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铁二十五局属中铁控股的子公司;二公司系中铁二十五局的全资子公司。

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罗丽海,男,1976年出生于湖南省,中专文化,原系中铁二十五局二公司长株潭城际铁路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综合部负责人兼党支部副书记。

据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因与讨薪民工发生冲突,项目部承包桩基工程公司需要向受伤民工支付住院费和赔偿金,该公司负责人提出愿每月支付3%的利息,以临时借款15万元。

为私人得到利息收入,罗某海谎称项目部已无账外资金,但实际于6月24、25日私自将账外资金15万元转给该公司负责人。罗某海证言称,他隐瞒了借款15万元实为公款的事实,而是以私人名义借给了该公司。

挪用了项目部账外资金后,2016年2月,罗某海要求项目部收回该款。后经罗某海手借来民工工资卡20余张,通过项目套取工程款44.65万元。其中,罗某海将15万元转至自己保管的账户,另又于2017年2月提现了10万元工程款,据为己有。

中铁二十五局项目负责人侵占公款25万元 获刑一年

法院认为,罗某海利用管理账外资金的职务之便,两次将总计非法侵占项目部公款25万元,数额较大,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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